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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四化路社区水泥厂3号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星峰路项目(红线外)-采购公告
2021-09-06

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四化路社区水泥厂3号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星峰路项目(红线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四化路社区水泥厂3号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星峰路项目(红线外)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 月17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PXZC-BJC-202102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四化路社区水泥厂3号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星峰路项目(红线外);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606867.02元;

最高限价:3606867.0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四化路社区水泥厂3号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星峰路项目(红线外)

3606867.02

3606867.0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境内,本次工程内容为:拆除原有路面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矩形边沟,路面设计交通标线及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9 月  7  日 至 2021年9月  16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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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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