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3立方热交换器 二、项目编号 2021-JH1902-W1032 三、项目概况 我院现需3立方热交换器1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MRH-360-2021)。 交货时间:国产小于30天,进口小于60天。 交货地点:我院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暂停名单,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国内总代售后服务承诺书; (六)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证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专用耗材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生产企业提供,单纯科教产品除外) 要求:a.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 b.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⑵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产品登记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提供,单纯科教产品除外),若进口产品无此证,则提供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单纯科教产品除外) ⑶ 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 要求: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⑷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分别提供) (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必须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7日到2021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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