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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氮气(现场制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1-09-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氮气(现场制氮)设备租赁,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组件配套建设项目氮气(现场制氮)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付期

包号

租赁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租赁设备交付期

租赁时长

S27B

现场制氮设备及系统

1

供应能力:平均3000NM3/h(即90吨液氮当量且系统须至少设计有5%余量)

纯度:>99.999%

界面压力:≧0.85Mpa(G)

在线率:>98%

签订合同后330个日历日

10年

 

备注:本标由时代电气组织完成招标后,由时代半导体组织进行合同的签订,合同主体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3000NM3/h及以上现场制氮装置运用在8英寸以上的半导体行业(或5.5代及以上TFT-LCD面板行业)现场并进行运营管理。资格要求的业绩为一个设备建设业绩和一个设备现场运营管理业绩,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为不同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合同;或②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③中标通知书],具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均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或竣工验收资料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3000NM3/h及以上现场制氮装置建设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合同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中标通知,且业绩证明资料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无法体现,则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②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须提供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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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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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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