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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汽蒸废气压缩机更新、炼油厂增设重污油治理、橡胶厂丁苯一车间压缩机更新液环真空泵及液环式压缩机(包-B1-液环式真空泵)招标公告
2019-05-06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液环真空泵及液环式压缩机框架协议所需液环真空泵及液环式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齐鲁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521A/B-2335-6347-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液环真空泵及液环式压缩机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液环式真空泵\苯乙烯+丁二烯 630m3/h 入口<0KPa(A) 18 出口<100KPa(A)1.00台包-B1-液环式真空泵2液环式真空泵\不凝气 950m3/h 入口0~1KPa(A) -20~175℃ 出口>200~300KPa(A)1.00台包-B1-液环式真空泵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9月30日、齐鲁分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所采用的技术均有成功的实例和业绩,必须有在同类装置使用过的实例,产品要有三年以上的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2.投标商具备4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应急响应能力,有专职服务人员2人以上,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唯一)或产品代理授权书(唯一)。 4.投标商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6.投标商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6日8:00时至2019年5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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