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渣油加氢装置-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S所需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929-4807-11105-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渣油加氢装置-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分离芯\Φ3400 F1-GE0431.C3 S31603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 2 | 分离芯\Φ3000×450 F1-GE0431.C3 Q345R+S31603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 3 | 分离芯\Φ3600×700 F1-GE0431.C3 S31603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 4 | 分布器\Φ3800×500 F1-GE0431.C3 S31603+S31608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 5 | 分布器\Φ3400×300 F1-GE0431.C3 S32168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 6 | 分布器\Φ3800×500 F1-GE0431.C3 S32168 | 1.00 | 套 | 包1-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30日、扬子石化物资采购中心103库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6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技术招标文件/文件号:56000PE-RQ01-0001》的要求,无技术偏离。 2.投标人须提供5年内至少2套渣油加氢装置惯性、离心闪蒸及组合纤维分离内件(包含惯性离心分布器、组合纤维油水分离模块、离心闪蒸脱气模块)的业绩,附合同、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至少1套以上具有经得起核实的良好应用证明(用户使用评价报告)。 3.投标人须承诺:惯性分离分布器可拆内件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且不低于两个操作周期,焊接内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组合纤维油水分离模块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离心闪蒸脱气模块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和评价(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否决,并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9日8:00时至2021年9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