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盐酸、氢氧化钠年度长约采购招标人为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50261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2×50MW 机组大宗运行材料(盐酸、氢氧化钠)的供应、运输、装卸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年度估算 用量 | 交货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盐酸 | 564.62吨 | 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福建省晋江市安济路7号 |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氢氧化钠 | 586.67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出具的商业信誉评级); 3.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贸易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应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还需提供所投标货物生产商的经销授权书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2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证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3.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应同时具有至少3份盐酸和氢氧化钠销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前三年(2016年至今)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 、《国家发展改革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携带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前往开标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5月07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13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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