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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19-05-07
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5-202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2.2服务内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6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报告书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2.4招标范围及内容:1.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需资料的收集及整编;2.负责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包括报告书专家评审会议的承办、会议专家及代表的接待、评审劳务费及会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3.协助委托方完成报告书的行政审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3项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环评报告编制项目业绩,需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合同的扫描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组织专家评审会的能力,拟投入具有资质的环评工程师不少于5人;2.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开户行许可证、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3.投标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咨询等相关业务范围;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05月07日09:00时起至2019年05月12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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