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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09-10


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TGT-XJB-JA202104D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3日08时30分到2021年09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向家坝右岸坝后电站下游围堰水下清理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其下设的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是向家坝水电站的项目业主。招标人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亦为向家坝水电站工程的项目管理方。采购资金来源于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枢纽工程概况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河段规划的最末一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和云南省水富县交界处。电站距下游宜宾市33km,离水富县城1.5km。

工程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同时改善航运条件,兼顾防洪、灌溉,并具有拦沙和对溪落渡水电站进行反调节等作用。

向家坝水电站正常蓄水位380.00m,死水位370.00m,水库总库容51.63亿m3,调节库容9.03亿m3,为不完全季调节水库,装机容量6400MW。

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冲排沙建筑物、左岸坝后引水发电系统、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通航建筑物及灌溉取水口等组成。其中拦河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后厂房和地下厂房分列两岸布置,泄洪建筑物位于河床中部略靠右侧,一级垂直升船机位于左岸坝后厂房左侧,左岸灌溉取水口位于左岸岸坡坝段,右岸灌溉取水口位于右岸地下厂房进水口右侧,冲沙孔和排沙洞分别设在升船机坝段的左侧及右岸地下厂房的进水口下部。拦河大坝最大坝高162.00m,坝顶长度896.26m;两岸厂房各安装4台800MW机组,右岸地下厂房尺寸为245.0m×31.0m×85.5m(长×宽×高),坝后厂房主厂房尺寸为226.94m×39.5m×79.15m(长×宽×高);一级垂直升船机最大提升高度114.20m,设计年货运量112万t,其布置于河床左侧,由上游引航道、上闸首、船厢室段、下闸首和下游引航道等部分组成,全长约1530m。

2.1.2本项目工程概况

右岸坝后电站下游横向围堰布置在尾水渠末端,右端轴线与尾水平台下游最小距离约117m,其左端与消力池右导墙相接,右端与地下电站排沙洞泄槽左边墙相接。围堰采用碾压混凝土型式,混凝土标号为C15。围堰轴线长131.675m(爆破拆除长度117m),堰顶高程为287.6m,堰顶宽7.0m,下游侧迎水面铅直,上游侧高程278.6m以上铅直,高程278.6m以下为综合坡度1∶0.75的台阶状边坡,最大堰高32.6m。

2.2招标范围

(1)下游横向围堰清理

下游横向围堰于2016年5月完成爆破拆除,围堰桩号下横0±000.0m~坝右0+277.35m段拆除至高程271m(该部位已由其他承包人完成清理),桩号坝右0+277.35~KCZ0+014.91m段拆除至高程260m,桩号坝右0+277.35~KCZ0+014.91m段剩余的2.6万m3(松方约4万m3)属于本次招标清理工作任务。废渣可以采用起吊方式上岸或者通过修建边坡临时道路后上岸,废渣上岸方式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

(2)尾水渠部位清理

下游围堰爆破拆除后,形成的混凝土废渣部分滚落至尾水渠内,本次清理项目工作范围除对下游横向围堰爆破后形成的废渣进行全面清理以外,对尾水渠部位需进行全面检查与清理,将尾水渠清理干净。在下游横向围堰爆破前,尾水渠底板已完成永久底板混凝土浇筑,为避免清理作业时施工机械损伤混凝土底板,要求该部位的清理作业采用硬臂式挖泥船或其他可以精准控制水下开挖深度的施工设备与作业方式。废渣可以采用起吊方式上岸或者通过修建边坡临时道路后上岸,废渣上岸方式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1月0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并在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已通过完(竣)工验收的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21年09月13日08时30分到2021年09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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