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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非电招【拓市项目】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预处理及回用装置污泥干化项目污泥干化成套设备污泥干化成套设备 招标公告
2019-05-09
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对非电招【拓市项目】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预处理及回用装置污泥干化项目污泥干化成套设备 所需污泥干化成套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90603-5509-6715-Y-B1
2.项目内容:非电招【拓市项目】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预处理及回用装置污泥干化项目污泥干化成套设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09月25日,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预处理及回用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5.2包装及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从制造工厂运抵项目现场;投标方对提供的货物及所有附属设备应考虑到运输、接收和装卸搬运能力的允许条件进行最大程度的车间组装。
6.2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3.2.2设备性能要求:干污泥出料及储存系统 干污泥料仓有效容积为5m3,设有盖板,料位探头和破拱装置。干污泥料仓需考虑防自燃安全措施。
6.3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3.2.2设备性能要求:污泥干化及尾气处理系统 旋风除尘器外壁应设置夹套,采用低压蒸汽伴热,避免湿空气中的颗粒物在除尘器内壁堆结。 喷淋塔采用逆流操作方式:尾气从下往上、洗涤水从上往下,洗涤水通过喷淋循环水泵对尾气进行循环喷淋 冷凝器采用循环冷却水作为冷却介质。 循环加热器采用低压蒸汽加热。
6.4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3.2.2设备性能要求:湿污泥储存和输送系统 湿污泥料仓有效容积为10m3,设有盖板,料位探头和破拱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应保证污泥料仓处于微负压状态,避免无组织臭气排放。 应选用优质的进料螺杆泵,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6.5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1.3.3其他要求:投标方的设备报价应包括所有技术服务的费用、包装费用及运送到指定地点所需的费用。 2.5 公用工程条件: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污泥干化设备包如需要其他公用工程、化学品等物料,应尽快及时提出。
6.6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1.3.3其他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在现场安装、操作和维护的特殊要求应在其技术文件中向买方明确,对需要增加现场配置的内容应在合同生效前,在技术文件中作出特殊和明确的说明。如无特殊说明,买方和设计方将视作为无特殊要求,买方和设计方不为该系统附加任何的保护设施来保证系统的运行。
6.7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1.3.3其他要求:投标方应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SPMP-STD-EM2001-2015)内容规定的要求,为买方提供完整的工艺包设备,以及与所供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相关的土建、动力、照明、接地、运搬等设计条件,由买方配合实施,否则,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6.8 重要技术指标和要求偏离超过3项将导致废标:1.3.2 投标方资格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6.9 投标商必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后,立即安排生产,不得以合同未签署、预付款未付为理由,不排产,不交货。
6.10 7.2 中标后条件清单 投标方在接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应向买方提供以下资料(详见请购书)。
6.11 7.1 投标技术资料清单 投标时,投标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清单(详见请购书)。
6.12 5 工作范围 投标方负责污泥干化成套设备的工艺包设计,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PID流程图、相关设备数据表、仪表的数据表、主体设备外型尺寸图和设备平面布置图等);投标方负责污泥干化成套设备的运输、现场安装指导、操作人员培训、调试及开工技术服务等。
6.13 4.3 设备附件 投标方应向买方提供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包内的全部附件,包括检维修平台和阶梯、所有管线、支架、阀门、仪表、密封件、连接附件、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油漆、保温、标识、接线箱(防爆)、仪表桥架及其他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等。
6.14 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内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仪表(详见请购书)
6.15 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详见请购书)
6.16 本项目污泥干化成套设备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应包括满足“2设计基础和3技术要求”所需的全部供货以及整个系统安全运行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其附件等。
6.17 投标方所供的成套设备在管道器材选用必须符合上海赛科标准《配管材料规格》(SD-00-TSC-PP-0001 B00),废气、氮气、低压蒸汽、低压冷凝水、生产污水、地下工业水、地下冷却水供水及回水管道采用A1A20,地上工业水和地上冷却水供水及回水管道采用A1AA20,仪表风采用H3A20。
6.18 干化机由螺杆泵进料,仓体内保持微负压状态;干化机应设有联锁降温系统,保证仓体内温度超标时能迅速降温;系统采用有效的设计,避免挥发性有机气体在仓体内蓄积。
6.19 污泥干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须满足上海赛科《装置设计噪声原则》(PH-00-TSC-SE-0004 B01)的要求。
6.20 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冷却后,温度应控制在40℃以下,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6.21 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冷凝”后,温度应控制在40℃以下,粉尘含量小于15mg/m3,进入厂区废气收集管网。
6.22 出料干污泥在进入干污泥料仓前,温度应控制在50℃以下。
6.23 真空圆盘干化机采用低压蒸汽作为热源对脱水污泥进行间接加热干化,干化机在运行过程中,仓体内最高温度应小于170℃;干化机仓体内设置氧含量检测仪,联锁控制氮气的通入量,控制仓体内氧含量低于2%。
6.24 干化机的进料量为1t/h,操作弹性:50%~100%。含水率80%~85%的脱水污泥经干化处理后,出料干污泥含水率必须达到35~40%。
6.25 本项目的脱水污泥拟采用真空圆盘干化工艺进行处理,干化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处于微负压状态。
6.26 本项目污泥干化设备拟布置在污水预处理场内,位于污泥混合池东侧的空地上,拟建预留用地详见附件2阴影部分。其中湿污泥料仓需设置在预留空地上南端,便于螺杆泵将脱水污泥运至湿污泥料仓。污泥脱水机房的净高为5.5m。设备布置需考虑设备检修空间、通道及基础避让。
6.27 本项目污泥干化成套设备范围内的需施工单位现场安装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全阀等,投标方必须提供成套设备的详细设计施工图。
6.28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如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须满足相应的要求。若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6.29 投标方必须具有于近3年(2016年至今)以内,在石油化工或等同行业中类似的操作工况下,两套或两套以上处理量≥1t/h,采用真空圆盘污泥干化成套设备,处理含油污泥并正常运行的业绩。投标方需提供可核实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复印件;2、技术协议或设备竣工图、设备铭牌等;3、业绩对应发票复印件);4、用户使用说明(包含污泥干化效果数据、用户联系人信息等)。以上4项业绩证明文件须成套提供。
6.30 投标方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IS09000-201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在近三年中没有发生过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6.31 投标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设计方或买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6.32 投标方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均销售收入在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依据中国境内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6.33 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6.34 投标方必须为生产企业(污泥干化主机),货物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将被否决。
6.35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对请购书中的分供货商名单做出实质性响应,未根据请购书中分供货商名单要求列明分供货商,或所列分供货商与要求不符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6.36 投标方必须参加买方和第三方机构召开的HAZOP和SIL分析会,并按HAZOP报告和SIL分析报告的结论修改、完善PID,调整供货范围中的相关设备设施和仪表。
6.37 本询价书中采用“应”或“不应”、 “不得”的条款,为强烈推荐和建议性条款。投标文件中若有三项及以上不符合带有“△”的的条款,其技术报价书为废标。
6.38 本询价书中采用“必须”或“严禁”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带有“★”的强制性条款,或三项及以上不符合的其他强制性条款,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5月09日20时至2019年05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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