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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3#连铸区域冷却塔群组降噪改造总承包工程
2021-09-14

招标公告

炼钢厂3#连铸区域冷却塔群组降噪改造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2021]建招第037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三钢炼钢厂3#连铸区域冷却塔群组降噪改造总承包工程的方案设计、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保修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炼钢厂3#连铸区域冷却塔群组降噪改造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钢厂区。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本项目对三钢炼钢厂3#连铸冷却塔群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各塔口进风处设平衡通风消声器+各冷却塔顶部排风消声器+吸隔声屏的组合方式进行降噪治理,有效消除3#连铸区域冷却塔群噪声对西北侧的群英三村、群英二村等住宅区的声环境影响。达到指标要求:冷却塔群周边60秒连续等效A声级的算术平均值≤68dB(A),且单个测点60秒连续等效A声级值≤71dB(A)。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方案优化设计、材料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冷试、热负荷试车、第三方检测、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3月30日完成整体调试。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交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3000元/天(不含税)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价的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有能力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不低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项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噪声治理达标业绩(业绩应能体现合同金额,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项目的噪声检测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均需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或造价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2)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二家组成)。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到招标人工厂所在地进行技术交流,并取得由招标人出具的技术交流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交流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标。现场集中踏勘时间: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时。集合地点:炼钢厂。联系人  蔡工 :13850879654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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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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