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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龙区集中安置小区畅通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1-09-17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1年石龙区集中安置小区畅通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石龙区集中安置小区畅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ZC2021-09-34-G23

2.项目名称:2021年石龙区集中安置小区畅通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70000.00元, 最高限价:2558937.3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1

2021年石龙区集中安置小区畅通工程建设项目

2870000.00

2558937.3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拟新建桥梁,上部:采用1—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下部:桥台采用 U 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梁全长30米,桥面布置:净20m+2×0.5米混凝土护栏,全宽21m,路线行进方向右偏角为90°。

5.2 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5.5 工期: 90 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书面承诺);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是供应商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6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格式自拟)。

三、获取文件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9 月 18 日至2021年 10 月 7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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