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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2019年度中国石化甲烷化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广州、茂名、中原石化) 甲烷化催化剂招标公告
2019-05-16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委托,对2019年度中国石化甲烷化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广州、茂名、中原石化)所需甲烷化催化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炼油企业,全部化工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604-1001-7009-B1
2.项目内容:2019年度中国石化甲烷化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广州、茂名、中原石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甲烷化催化剂\裂解_入口温度<180℃_出口一氧化碳含量≤3ppmv_≥5年_缺省8.26吨包1-/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9月30日、中国石化各炼化企业物资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 3.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必须提供固定期限的运输协议。 4.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涵盖招标技术要求的关键指标。 6.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或同时为投标企业与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 7.生产商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8.提供近三年国内同等装置工业应用业绩(以表格形式逐条列出明细,每条明细需附增值税发票佐证)。 9.承诺本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等情形。 10.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1.承诺本企业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无违约情况。 12.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方使用企业的生产需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3.承诺无条件满足企业提出的使用液袋、吨桶、槽车、集装箱等方式配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承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参与易派客供应链阳光计划相关业务合作,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5.标的物投标方所供甲烷化催化剂必须有在二家或二家以上国内大中型乙烯裂解装置(不小于20万吨/年)的成功应用业绩。对任何提供虚假应用业绩的投标方将作为否决项直接淘汰(招标方业主有权向使用单位复核查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16日8:00时至2019年5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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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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