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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海原李俊堡风电场一期100MW工程项目塔筒法兰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19-05-16
(招标编号:CHDTDZ097/16-CL-1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海原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法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CL-1601
法兰
筒体法兰
1908
注: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兰】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3年内(2016.1~2018.12)有类似供货业绩,无不良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2015-2017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2015-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且不存在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情况);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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