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0841
项目编号: BDGCGL-2021-(ZC)069号
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交通秩序优化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680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809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中卫市沙坡头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部分路口及路段安装机非隔离护栏、中央隔离护栏以及更换1处单点信号机,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6809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809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④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凭证;(属于免税的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⑤须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为准。⑦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备注: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9-22 08:30:00 至 2021-09-28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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