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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银行对账单一体化送达项目电话送达自动录音管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9-24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委托,就银行对账单一体化送达项目电话送达自动录音管理系统租赁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招标编号:1749-2140SUMEC/HD7063

  2、项目内容:为满足银行对账单一体化送达项目上线运行,需租赁智能外呼信息系统1套(含硬件设备),软件需求功能及硬件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3、预算金额:约9.8万/年,三年总费用29.4万元。供应商所投报价不得超过其预算金额,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列情形:供应商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与邮政合作有问题的(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被省邮政公司列入全省邮政范围内或含盐城邮政范围内合作黑名单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提供承诺书)。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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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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