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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项目(白云湖街段)、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白云湖街段)建(构)筑物拆卸及清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1-09-24
  •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项目(白云湖街段)、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白云湖街段)建(构)筑物拆卸及清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JG2021-1277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25日 0时0分~2021年10月2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45.5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单独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类别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港元)或建筑类别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 1.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0年以上的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4.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四)。 4.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4.8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时30分 - 2021年10月21日 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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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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