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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环卫园林局本级-万宁市兴隆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站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26

万宁市环卫园林局本级-万宁市兴隆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站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1-094

项目名称:万宁市兴隆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站设备

预算金额:

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1第一包¥3,342,000.00¥3,342,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保证金(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26至2021-10-08,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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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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