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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乌石片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021-09-27
  • 项目名称:新塘镇乌石片区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1-128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27日 0时0分~2021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4433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3.7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2021年10月18日 12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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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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