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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4小时动态心电记录仪、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手持式12导网络心电记录仪、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TH[GK]2021089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4小时动态心电记录仪、24小时动态血压记录仪、手持式12导网络心电记录仪、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5000元
             投标保证金:20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心电(含血压)分析系统1(批)详见招标文件550000
1-2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24小时动态心电记录仪20(套)详见招标文件410000
1-3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手持式12导网络心电记录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55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元
             投标保证金:6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2-1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人体营养成分分析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33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品目号1-1、品目号2-1),不适用于(品目号1-2、品目号1-3)。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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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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