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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建设
2021-09-29

中物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建设施工标段

邀请招标信息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物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建设已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

1.2 本招标项目为中物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建设,批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物院战略技术装备发展中心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建设;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3 建设规模及概况:1.将932装备中心区域内原次入口改为装备中心主要出入口,拆除现有门卫室(共两个,包含已废弃不用的老门卫室),新建门卫室后移形成一个入口缓冲空间,减少上下班高峰时段对主干道的交通压力。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为194.75㎡;2.利用932装备中心区域原有部分周界加以改造提升,再新增部分周界,形成装备中心自身封闭所区周界;3.对932装备中心区域室外管网进行局部改造;4.将原301工号改造为办公楼,改造的总建筑面积为1642.00㎡;5.根据本项目涉及的各子项的使用功能、安防等级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保广播系统、安保通讯系统、联勤保障系统等。消技防控制中心设在新建门卫室内进行集中监控;6.拆除301工号楼前的临时板房,平面尺寸为12m×6m;拆除临时板房总建筑面积为72㎡等建设内容。

2.4 建设地点:932所区二台阶装备中心所属区域;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必须达到施工图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安防监控或总体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入库备案企业,成员单位可不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入库备案企业;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第3条所述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请于2021年09月30日—2021年10月08日期间登陆()进行报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是否有禁止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平台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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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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