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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为准)招标公告
2021-09-29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29 18:01:01】

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10901020130893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装机规模为50MW,同时在330KV昌西变扩建一台容量为24万千瓦的330kV主变,在330kV昌西变新建一座开关室(约600平方米,满足设备布置需求)内设高压配电室、二次设备室、工具间、备件仓库等,并且配置满足要求的电缆沟及附属配置。组件支架选用季节可调支架,光伏区通过16台3.125MW的箱逆变一体机就地升压至35kV,共以2回长度分别为1km左右的35kV线路接入330KV昌西变新扩建主变35kV侧。并将原接入中节能风电1#主变中节能玉门一、二、三期 54 兆瓦光伏项目变更接入新扩建主变。其余按照《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为准)。(审查意见正在办理中)。(接入所有要求以电力公司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以及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运维相关附属设施的工具采购。具体包括: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以2回 35kV 线路接入接入昌西变扩建一台24万的330kV主变,送出线路长度1km。330kV昌西变扩建一台容量为24万千瓦的330kV主变,在330kV昌西变新建一座开关室(约600平方米,满足设备布置需求)内设高压配电室、二次设备室、工具间、备件仓库等,并且配置满足要求的电缆沟及附属配置,并将原接入中节能风电1#主变中节能玉门一、二、三期 54 兆瓦光伏项目变更接入新扩建主变。光伏厂区及新扩建的主变投运。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含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电路开通办理、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并按照并网调度协议要求完成电站涉网试验(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测试、无功控制能力测试、有功控制能力测试),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包含本项目所涉及所有的勘察费、设计费、设备材料采购费(不含组件、箱逆变一体机、汇流箱,以上设备及材料均为甲供;不含储能系统采购)、建筑安装工程费(甲供设备及材料含卸货、堆场及二次倒运、保管、安装和安装所需配件等费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保险费、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等(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并网、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且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玉门市玉门镇西南中节能昌马风电场中控楼东侧。

九、工期要求:
(1)计划并网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
(2)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6日前开工,2022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共计339天。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条: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019年及2020年均不得亏损,须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联合体投标时,仅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3.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5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近三年具有累计容量20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联合体投标时,仅认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设计业绩,或近三年具有累计容量500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联合体投标时,仅认定承担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3施工和设计业绩均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与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运行合格证明材料或项目已完工的业主证明材料。
注:近三年指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90个日历天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时,仅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5.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及2020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相关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项目任命书),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驻场负责现场管理,如有变更须经发包人同意。
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页、职称证及2020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项目任命书)。
5.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及2020年10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必须具有太阳能电站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须提供项目任命书),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5.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6.其他要求:本条规定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其他要求”为准。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到2021年10月04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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