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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谌家矶街道辖区内未纳入统征储备及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征收签约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2021-09-29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谌家矶街道办事处谌家矶街道辖区内未纳入统征储备及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征收签约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9 20:22| 发布单位: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预审日期:2021-10-13| 项目监管地:江岸区|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谌家矶街道辖区内未纳入统征储备及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征收签约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江岸区中一路地铁C出口华宇旭辉星空1栋2308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D-CJJ-2021-0928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92827-2267

3、项目名称:谌家矶街道辖区内未纳入统征储备及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征收签约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68(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编号:HBMD-CJJ-2021-092801
(2)项目名称:谌家矶街道辖区内未纳入统征储备及旧城改建项目地块征收签约服务
(3)类别:服务
(4)范围:长江新城起步区范围内共计8块土地,分别为丹水池村2块土地(约80亩,住户18户,建筑面积约6000㎡)、区堤防所(苗圃)地块(约20亩,企业1户,建筑面积750㎡)、堤角后街插花地块(房屋25栋,建筑面积约9000㎡)、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地块(约4.57亩,建筑面积约267㎡)、帅伦纸业南厂出口到铁路宿舍区公路边沿线地块(住户45户,建筑面积约4200㎡)和游湖三路与谌家矶大道交叉路口地块(约2.88亩,住户31户,建筑面积约4650㎡)。
(5)数量:1家
(6)最高限价:0万元,超此金额作无效标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19 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在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其中:①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发布公告前 12 个月任意连续 6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②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发布公告前 12 个月任意连续 6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有无行贿的相关记录
(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资格预审申请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证明材料。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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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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