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DL-2021054
项目名称:泉州自来水有限公司金鸡水厂屋顶分布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68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光伏(约1.7MWp)电站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全部设备(光伏组件、支架、配电室建设、交流防雷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开关柜、接入系统、电缆、电子宣传栏、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光伏组件清洗水管敷设、远程监视系统等)所有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防、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保险投保、项目并网流程申报办理、电力试验(包含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本工程分界点为系统接入点,光伏组件至接入点及接入系统成套设备属投标人工程范围。
本工程招标控制单瓦价格为4.0元/Wp,总价计算方式为实际安装容量X单瓦价格(EPC单瓦价格应不高于4.0元/Wp);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控制价,凡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及以上,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鉴于电厂接入系统特殊性,要求施工单位或施工分包单位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投标人项目经验业绩要求:(1)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至少成功从事过两个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2)投标人至少有一个5兆瓦级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或至少有3兆瓦装机容量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施工业绩。3.4 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授权法定检测机构出具与本次招标的逆变器、组件产品相同类型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5 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3.6 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省级及以上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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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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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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