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6]HF[CS]2021006
项目名称: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档案整理装订及数字化 | 4300(份) | 否 | 详见附件 | 301000 |
| 1-2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档案基础信息录入 | 4300(份) | 否 | 详见附件 | 64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含节假日)内完成项目,并完成自检提交采购方。【交付时间不含验收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①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档案数字化类),提供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拥有《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③福建省外企业须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提供备案证明;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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