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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MZFCG2021F133

项目名称: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

设计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采购文件编号:NXYMZFCG2021F133)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文件编号:NXYMZFCG2021F133

2、项目名称: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设计搭建项目

3、采购预算:390000.00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元)

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博览会设计搭建

1

详见磋商文件

390000.00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事项: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17时整

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内下载。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资格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购文件获取后方可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11、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2、公告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亚琪      联系电话:0951-5169532    

采购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0951-604809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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