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暖风器项目。受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邀请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邀请人(项目法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三、代理机构:
四、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方式
五、谈判内容:
竞争性谈判编号见下表:
序号 | 竞争性谈判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台套) | 标书售价(元) |
1 | JKX20170522-01 | 暖风器 | 4 | 1000 |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2、本期规模:一台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和一套6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3、建设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项目进度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6月12日取得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35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的批复(中国华电函〔2016〕291号),2016年7月15日取得天津市发改委核准批复(津发改许可〔2016〕130号)。
燃煤机组施工准备工作已同步开展,2016年8月11日完成三大主机设备竞争性谈判,2016年10月主机合同正式签订;初步设计于2017年1月3日完成审查收口,第一批辅机设备已完成竞争性谈判,现进行第二批辅机设备暖风器竞争性谈判。
七、资金来源
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受邀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受邀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1.2受邀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3受邀人应具有制造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1.4与竞争性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
1.5受邀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6受邀人应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8受邀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专项资质条件
2.1、受邀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受邀人近5年在国内应具有5台套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相应辅机运行业绩。
九、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
2、公告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4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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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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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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