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风光互补项目光伏电站自动发电控制系统建设询价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受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风光互补项目光伏电站自动发电控制系统建设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
2、项目内容: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风光互补项目光伏电站自动发电控制系统建设及其相关服务。
3、项目编号:CEITCL-NM-ZCFW-170429
4、计划工期:2017年6月15日-2017年8月15日,具体工期合同中约定。
二、报名条件: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注册资金2000万及以上。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供应商需具备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媒介: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单位须先填写项目投标报名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通过传真(加盖公章)或电子邮件(PDF格式)报名;
3、递交报名资料方式:扫描成图片格式(PDF∕JPG)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15时00分
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六、询价文件的购买
1、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款及支付方式: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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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城市风光互补项目光伏电站自动发电控制系统建设询价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2017-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