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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外观及公厕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
2017-06-30

 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的委托,拟对 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外观及公厕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3-201706-160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河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外观及公厕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9,689.6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被委托人办理,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不查原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2017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公告期间报名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2.竞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时间前一天须亲临到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报名供应商报名结束后,报名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或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期限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名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名的资格;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03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0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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