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贾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贾河乡侯山村砂化村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NJY2017ZC-193
二、谈判内容:修建砂化道路一条,长6公里,宽6米(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预算金额:30万元
四、评标方法:根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及工程施工经验;
3.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 7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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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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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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