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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2021-10-11
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jc195

2.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0271.00元;最高限价:130027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

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1300271. 00

1300271. 00

5.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鲁山县张官营镇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肖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内容为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880m²,厚7cm、新建C25混凝土路面6777.3 m²,厚20cm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 12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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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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