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PCG-202109269195
项目名称:兴寿镇东庄村南(昌金路段北侧)雨水排除工程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内容主要包括修建箱涵、铺设雨水管道、沥青路面破除与恢复、砌筑出水口、沟道清淤、管道清掏等。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7)近三年(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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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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