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李庄镇白洋淀淀中村庄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李庄镇白洋淀淀中村庄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已由 安新县改发局 以 安改发投字【2021】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刘李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刘李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刘李庄镇白洋淀淀中村庄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安新县刘李庄镇。 建设规模:计划新建雨水湿塘9622m2(配套设置推流曝气机6台),沉砂井8座,可渗透线性截水沟110m,生态植草沟206m,路面窨井改造10处,植被缓冲33192m2。 项目总投资:582.863866万元人民币。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提供缴纳2021年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用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查询结果。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12 08:30 至 2021-10-1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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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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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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