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际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酒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3061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时0分~2021年11月1日 10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2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517.44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1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建筑第2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的专业机构。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6.3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6.3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 10时0分 - 2021年11月1日 11时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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