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甬财政发【2015】894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6】70号《关于(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现对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基本账户开立及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基本账户开立及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CBNB-20212187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鄞源公证处基本账户开立及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续签合同。
中标数量:1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宁波设置的分支机构(总机构不在宁波)或银行总行(总机构在宁波);
2、本次招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为支行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总机构不在宁波)或总行(总机构在宁波)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1:30,13:30-17:00(线下购买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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