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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实体检测服务
2021-10-13
  • 项目名称:黄埔区永和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实体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1-131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时0分~2021年11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7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93.351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7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3.4点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和(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和(或)签字。“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10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 10时0分 - 2021年11月4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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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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