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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办公家器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7-06-30
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办公家器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ZMKGT-2017-027
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办公家器具采购项目采购及与之相关服务的谈判单位的谈判(具体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见附表1、报价表附表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货物提供、运输、保险、装卸、货物本体安装配合、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定义
2.1“业主”系指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2.2“谈判内容”系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3“成交谈判单位”系指经谈判小组评定的,能提供业主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谈判单位。
3.合格的谈判单位:
3.1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和具有相关货物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机构的潜在谈判单位可参加本次谈判,具体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或代理商,产品范围涵盖所有物资的全部规格和型号。
2)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需提供详细的配送方案及售后服务,在金华地区至少有一个配送及售后服务点。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4)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5)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6)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7)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谈判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谈判的内容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符合上述条件的谈判单位应承担参加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4谈判单位根据谈判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制作谈判文件并提供资料:
3.4.1关于资格的声明的函(承诺函仅做于正本标书中);
3.4.2被授权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标。报价表(另行封装);标书胶装,标书一正本,应答报价文件电子版。
3.4.3对谈判范围有缺漏项报价的参谈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3.4.4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按附件要求执行)作为无效标处理;
3.4.5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4.6法人代表证明书(详见附件3)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4.7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8谈判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3.4.9制造商授权书(如邀请单位为代理商);
3. 4.10其它(资信证明文件);
3.5被邀请单位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4. 谈判文件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30 日至 2017 7 4 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 16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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