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宏晟电热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09时15分前上传投标文件HASH码,于2021年10月22日09时1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1)乙方负责对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50吨废油泥(HW08、900-221-08),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范进行规范化处置,无需返厂。 (2)乙方负责对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10吨油漆废物(HW12、900-299-12),其中热电分公司5吨,铝电分公司5吨,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范进行规范化处置,无需返厂。 (3)乙方负责对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2吨废电路板(HW49、900-045-49),其中热电分公司1.5吨,铝电分公司0.5吨,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范进行规范化处置,无需返厂。 (4)乙方负责本项目危险废物包装、装卸、运输及各类处置手续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