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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1-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XF[2021]1008

项目名称: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蛋类、肉类、禽类、豆制品、调味品、时令果蔬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截图,有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企业未在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授权代表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2021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及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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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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