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河尖煤矿2座水塔、矿内锅炉房及附属建筑物、101皮带廊等建筑物实物资产进行拆除和残值变现回收。施工招标人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尖煤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该建筑物使用年久,已经老化。为消除安全隐患,需要对水塔及锅炉房及附属建筑物拆除。
招标范围:三河尖煤矿2座水塔、矿内锅炉及附属建筑物等拆除工程
建设地点:三河尖煤矿
质量标准:经三河尖煤矿验收合格。
要求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施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工作人员安全负全责,对出现人员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只负监督责。
招标价:100000元起。
工期要求:2座水塔、矿内锅炉房及附属建筑物、101皮带廊等建筑物拆除工程,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拆除及建筑物垃圾清运,逾期一周处罚乙方5000元。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方具备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RMB 10000 元);
2需要缴纳安全及环保保证金120万元;必须一次性支付。
4.3投标保证金及安全环保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尖煤矿
账 号:10245101040005739
开户行: 农行沛县龙固支行
4.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起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4.4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人同意,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30天内,由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投标方。
4.5如出现安全、环保方面政府处罚,由乙方承担。
4.6乙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
4.7乙方负责修复地方被损毁建筑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 2021 年10月29日。
5.2请投标人在 2021 年10 月 18日17:30至 2021 年10 月 29日 17:00 时持报名材料及投标保证金缴款单至三河尖煤矿经营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1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开标地点: 三河尖煤矿经营管理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报名时需提供:(1)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上述证件需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核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nj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尖煤矿
地 址: 沛县龙固镇西
项目联系人:孙勇 15950681944
报名联系人: 0516-85360512
2021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