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CNIC-021657-190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电子检验报告书生成系统和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监督抽检抽样APP项目
预算金额: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招标内容 | 分包控制预算(万元) | 服务期 | 招标需求 |
01 | 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电子检验报告书生成系统 | 60万人民币(含税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 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电子检验报告书生成系统通过国抽系统样品抽样数据信息的提取、检验结果录入(支持人工录入和excel导入)、电子报告书生成、电子报告书审核及签名签章、检验数据和电子报告书推送国抽系统等功能,完成风险监测检验报告的电子化生成、分发与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02 | 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监督抽检抽样APP | 23万人民币(含税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通过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监督抽检抽样APP,建立科学的抽检管理新模式,实时掌握现场抽样工作开展情况,解决数据规范性和完整性欠缺,抽样单据传递及存档管理困难的问题,提高化妆品抽检效率,实现精准监测、及时快捷的协同工作机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按照包进行招标,不得予以拆分。若投标人报价高于分包控制预算,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 服务期限:
第01包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第02包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第01包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第02包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