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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2021年北京科技协作中心服务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央企科技创新工作---举办前沿技术创新圆桌会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19

项目概况

2021年北京科技协作中心服务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央企科技创新工作--前沿技术创新圆桌会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15222_000008-JH006-XM001

项目名称:2021年北京科技协作中心服务中央在京科研机构、央企科技创新工作--前沿技术创新圆桌会议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举办前沿技术创新圆桌会议,搭建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国际前沿技术研讨和国际人才交流。立足未来科学城等央企(院)重点发展领域,把握未来城入驻央企对前沿技术创新需求,深入探讨能源、材料等领域主题,促进央企(院)与国际顶尖科学家和央企(院)之间开展交流,并通过官方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不少于2次,扩大前沿技术创新圆桌会议影响力,促进央企(院)等创新主体与参会国际顶尖科学家开展交流合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2.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0 至 2021-10-26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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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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