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C2021-0095
项目名称: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勾臂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参数要求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辆 | 总质量:≥2800Kg 额定载质量:≥1300Kg 前悬后悬:≤750/950(mm) 最高车速:≥99(km/h) 外形尺寸:≥4300*1500*1900 发动机排放标准:国VI及以上排放 轴数:2 前轮距:≥1370(mm) 轴距:2700(mm) 后轮距:≥1300(mm) 燃料种类:汽油 驾驶室乘人数:2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可提供开户信息);3.2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3潜在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8月-2021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3.4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及相关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潜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3.5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0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①“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③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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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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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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