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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2021-10-21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CC-GZJC-2021-44-3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采购人为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洪路位于东莞市西北部,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东莞市中堂镇进园大道(往北通过跨东江北干流的规划中新大桥连接广州),往南经中堂、望牛墩、洪梅镇,终于洪梅镇洪屋水道。终点通过太阳洲立交接上沿海公路,全线全长19.396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功能),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 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第三合同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及其供配电工程和绿化工程。路面工程 (含新建路面、扩建路面、旧路面改建、人行道、路缘石及无障碍通道等),交通工程(含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版面、杆件)、交通信号灯(灯具、杆件、电线)、人行道护栏、波形护栏及轮廓标等安全设施,照明及其供配电工程(灯具、灯杆、箱式变电站、线路敷设及接地等),绿化工程(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的绿化等),绿化总面积约为111253平方米等。

2.2 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至少具有2条日生产水泥熟料均不低于4500吨的干法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提供厂家承诺书);

(4)财务能力:谈判物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人民币,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品牌;谈判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响应供应商若是代理商应提供2018年至2020年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其他要求:

①谈判物资品牌及生产厂家原则上应在业主规定的主要原材料品牌(供应商)目录(第十七期)内(详见附表);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目录内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应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

②生产厂如不在目录内,则还应具备以下准入条件:提供近五年有4 个高速公路项目水泥销售业绩,其中至少有2 个项目的水泥供应量均不小于15万吨;

材料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水泥

英德海螺

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15)

台泥

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282)

鸿丰

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769)

塔牌

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877)

南方

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597)

龙山海螺

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23)

中材

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530)

润丰

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607)

③特殊要求:

对于水泥厂家实际供应距离距东莞市超过300Km时,需提交“关于设置水泥中转仓库的申请承诺书”;本次谈判物资为缓凝水泥,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要求(提供全部指标的检测报告)。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 年10月21日至 202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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