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611-2337-7262-B1
2.项目内容:(重招)微动力除尘器【镇海炼化煤焦输送化工区燃料输送粉尘超标治理】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微动力除尘器要求具备自动反冲洗功能,要求反冲洗水力运动与气流方向呈逆向对流,便于对滤罩进行全方位自动反冲洗。 2.除尘器安装后现场空气中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大于4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大于6mg/m3;;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大于2.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大于3.5mg/m3。 3.排放口尾气排放浓度≤10mg/m3 4.处理风量≥3000m3/h 5.除尘器的材质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不能有负面偏差。 6.投标方应提供的业绩要求(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应提供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1台微动力除尘器在石化及电力企业的应用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27日8:00时至2019年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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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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