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垂直防渗工程(重新招标)询比公告
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临河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垂直防渗工程(重新招标) |
| 二、标段(包)编号:20210901020130694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临河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24亩,库容量112万 m³。 |
|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临河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垂直防渗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郊。 |
| 九、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30天,进场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安排为准。 |
|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垂直防渗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到 2021年10月28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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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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