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银川市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西夏区文旅新地标“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1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H-ZC-2021010

项目名称:西夏区文旅新地标“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43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区文旅新地标“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的委托,对西夏区文旅新地标“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NXXH-ZC-2021010

项目名称:西夏区文旅新地标“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4320.56

最高限价(如有):704320.56

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贺兰山书房”(城市书房)提升改造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质保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22日至202110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