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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网架设计及供货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2019-05-28
(招标编号:CHDTDZ097/16-SG-4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烟台万华网架设计供货安装(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SG-4501
网架
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120米圆形煤仓EPC总承包工程的网壳设计、供货、安装施工以及全过程的技术服务、试验及检验、考核验收、消缺、文件编制等直至最终交付投产等
2000
注: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网架】
1.投标人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钢结构施工二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经证实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投标资格。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近5年(2014年-2018年)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承包业绩,并提供证明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盖章页、相应的书面的支承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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