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23团城镇道路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1117)已经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发【2021】1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七师一二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23团城镇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1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3团城镇规划区内 3.工程规模:改扩建振兴路300米、团结路280米、123团坟场—6连棉场道路1750米、第七师123团团部一21连道路13.11公里,其中改建段8.57km,路面修补段4.54k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 BTJY07GCGK2021117-01-01 | 123团城镇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改扩建振兴路300米、团结路280米、123团坟场—6连棉场道路1750米、第七师123团团部一21连道路13.11公里,其中改建段8.57km,路面修补段4.54km,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全过程跟踪服务等工作的团队。 | 10 |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3.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3日 10:00:00至2021年10月28日 20:00: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