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2022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增产丙烯助剂)所需增产丙烯助剂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025A/B-1003-13377-B2 2.项目内容:2022年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增产丙烯助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增产丙烯助剂\单耗≤50(g/t) 增加丙烯收率1.0-1.2% Q/SH0203 | 275.00 | 吨 | 包-B2-增产丙烯助剂\单耗≤50丙烯收率1.0-1.2%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使用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生产商需提供: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对应年度销售业绩总金额20%及以上(按年度分别列表与业绩对应),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为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为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所有原材料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生产商需提供: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对应年度销售业绩总金额20%及以上(按年度分别列表与业绩对应),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为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为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所有原材料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4.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 5.生产商。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6. 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7.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22日8:00时至2021年10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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