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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5-29
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002200000046337)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划拨,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
2.2建设规模: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含汕尾市区7部应急发电车及14台应急发电机;海丰1台应急发电车;陆丰3台应急发电车,陆河2台应急发电车,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覆盖全市的应急发电服务工作,具体委托数量根据实际以委托书为准。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完成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汕尾市区7部应急发电车及14台应急发电机;海丰1台应急发电车;陆丰3台应急发电车,陆河2台应急发电车,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覆盖全市的应急发电服务工作,具体委托数量根据实际以委托书为准。
2.5标的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建设单位
标包名称
发包预算价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汕尾应急发电设备维护及发电服务项目
260
100
200
4
2.6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或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驾照A2牌及以上驾驶员。
3
资信要求: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须无行贿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17 时00 分00 秒至2019年6月5 日17 时00 分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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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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